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2012年校保密委工作要点,决定在全校开展一次保密检查,本次检查结果作为年底保密工作表彰和奖励的主要依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校内各处级单位、涉密部门(部位)。
二、重点检查内容
(一)单位开展保密教育、执行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二)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及涉密办公设备的配备、日常保密管理、台帐管理、外标识粘贴情况等。
(三)非涉密计算机及非涉密存储介质是否存储处理过涉密信息或内容敏感信息。
(四)国家秘密载体收(制)发、借阅、复制、销毁等环节的保密管理情况,是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审批手续,是否有在不符合规定的场所制发、复制、销毁国家秘密载体的情况。
(五)单位日常保密工作记录、网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检查于11月19日至11月30日,分为自查和抽查两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
11月19日至11月23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保密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分,并写出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抽查
11月28日至11月30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校保密委将成立保密检查组,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三、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加强保密防范工作的紧迫性,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积极组织制定本单位检查工作计划,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此次检查重在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就地整改,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检查内容,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加强监督,强化管理。各单位要通过检查,巩固保密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保密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做到以查促改、以查促管、以查促教,进一步规范日常保密管理工作。
四、评比表彰、奖励
校保密委在12月份以本次检查结果为主要依据,评选出2011—2012年保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予以表彰和奖励。没有自查的单位不得参与评优。
各单位于11月28日前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评分表以书面形式交党政办公室101室,国防军工科研部门和承研项目组由国防装备技术研究院统一汇总上报(联系人:董功攀,电话:2901028)。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保密检查评分标准.doc
中共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2012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