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教育部、安徽省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干好一切工作前提和基础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超前部署、预防为主、阶段落实、贯穿全年”和以安全促稳定的工作思路,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健全制度规范,强化管理措施,完善防控体系,提升应急能力,未雨绸缪、精准研判,及时防控风险,化解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机构
1.成立合肥工业大学维护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实施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稳定、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指挥机构。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宣传工作、人事工作、科研工作、后勤工作、离退休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校区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校务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团委、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院、总务处、校务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国际事务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宣城校区管委会、附属中学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和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校务部,办公室主任由校务部部长兼任,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保卫部、团委、总务处、校务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校务部翡翠湖校区管理办公室、校务部六安路校区管理办公室、宣城校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工作组包括:
(1)治安保卫工作组
组长单位: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副组长单位:六安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
(2)食品安全工作组
组长单位:总务处
副组长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卫生防疫工作组
组长单位:校医院
副组长单位:人事处、学工部
(4)实验室安全工作组
组长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
副组长单位:教务处、科研院、分析测试中心、校医院
(5)安全生产工作组
组长单位:总务处
副组长单位: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宣传工作组
组长单位:宣传部
副组长单位:校务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保卫办公室
(7)学生工作组
组长单位:学工部
副组长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国际事务处、团委、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
各工作机构组长(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各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主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2.成立学校专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学校专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作为合肥工业大学维护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分设机构,专项应对和处置有关安全管理事项。
3.各学院、各单位成立维护安全稳定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重点加强本学院、本单位学生、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做好意识形态、国家安全与保密、实验室安全等工作,着力日常防控和应急处置,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责任体系
1.意识形态安全: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学生、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引导工作;切实加强课堂、讲座、论坛、报告会、校刊校报、出版物、校园网络和新媒体等阵地管理;定期开展舆情研判,认真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学院、各单位)
2.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健全体制机制,夯实日常工作基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盯紧关键环节和重点群体,提升综合保障能力,积极构筑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坚固防线。(主体责任单位:校务部保卫办公室、党政办公室,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教师工作部、国际事务处、科研院,各学院、科研单位)
3.学生安全: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加强教育管理力度,综合施策,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主体责任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配合单位:各学院)
4.校园治安消防和交通安全:完善措施,强化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消防、治安、群体活动和校园交通安全等风险。(主体责任单位:校务部保卫办公室,配合单位:各学院、各单位)
5.实验室安全:强化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安全监督检查和全过程管理,加强实验人员安全教育管理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实验室安全隐患。(主体责任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中心,配合单位:各学院)
6.公共卫生安全: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做好各类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处置。(主体责任单位:校医院,配合单位:各学院)
7.校园建设安全: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加强施工工地及人员管理,积极防范和化解供水、电、气、热、油和楼堂馆舍、电梯等安全事故。(主体责任单位:总务处)
8.信息与网络安全: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和风险防控,做好信息与网络安全预判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主体责任单位:校务部信息化建设与发展中心、配合单位:各学院、各单位)
9.科学研究领域安全:加强科研人员知识产权、信息安全和保密教育培训,强化“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 信息安全和保密管理。(主体责任单位:科研院,配合单位:各学院、科研单位)
10.考试安全:完善考试安全预案,主动防范应对,强化命题管理、试卷运转、考试实施和评卷组织等环节全过程、全链条监管。(主体责任单位:教务处和研究生院,配合单位:各学院)
11.食品安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严格管控食品、原材料等采供渠道及加工制作、消毒清洗、留样管理等重点环节,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单位:总务处,配合单位:资产经营公司)
12.党委离退休工作部、财务处等有关职能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宣城校区管委会、附中等有关直附属单位,根据各自承担工作任务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学校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四、工作实施
1.明确工作责任。各学院、各单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细化工作安排,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维护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
2.开展研判排查。各学院、各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当前形势和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和深入排查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和安全隐患。
3.安全风险处置。根据研判排查结果,各学院、各单位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处置安全风险隐患。如遇突发公共事件,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单位要明确分工,严格执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事件妥善处置。
4.及时上报信息。各学院、各单位将风险研判排查及处置情况上报至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单位,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单位汇总后报送到保卫办公室。保卫办公室汇总各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单位上报信息,经学校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安徽省。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进一步提高对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落实维护安全稳定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落细本学院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要将安全稳定风险点纳入台账管理,明确应对举措,细化工作安排,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2.建立零报告、周报告、月报告制度。学校实行安全稳定工作月报告制度,各学院、各单位每月28日上报本月安全稳定风险研判排查、所开展的工作和采取的措施、下一步形势研判和工作打算等情况。同时,适时实行零报告制度和周报告制度,“两会”等重大事件节点,各学院、各单位每天下午下班前上报当天信息,每周五上午下班前上报一周信息。上报内容必须全面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
3.健全和完善领导值班带班制度和24小时巡查制度。“两会”等重大事件节点,各学院、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值班带班制度,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学校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及巡逻队伍,对学校及周边重点部位、重点设施设备等实行24小时安全巡查,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置应对。
4.严肃问责追责。对在维护安全稳定、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进行严肃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