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按照4月5日(星期五)的教学安排进行。
本科课程需要补课的,请任课教师在本科教务系统中按调停课流程申请;研究生课程需要补课的,请授课老师与学生商定补课时间,研究生公共课与研究生培养处联系安排,研究生专业课与开课学院联系安排。
二、交通班车安排
三、相关要求
师生员工离返校区所在城市应履行报备手续。
各单位离校前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熟练掌握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确保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妥善应对和处理。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551-62903991。
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智能制造研究院结合本通知精神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和驻院单位的放假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2日(星期二)前将值班安排表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