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现将学校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29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五天。
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按照5月2日(星期二)、5月3日(星期三)的原定教学安排进行。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学籍管理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4月29日至5月3日交通班车安排如下:
(1)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
07:1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0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2:1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13:0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13:4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17:5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2)六安路校区与屯溪路校区
0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4:2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5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29日、4月30日、5月2日、5月3日增发:
22:0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面包车
自5月4日起,合肥校区交通班车按正常运行时刻表运行。
三、相关要求
广大师生员工要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流动,避免人员聚集。春季传染病多发,到公共场所要做好防护,佩戴口罩,尽好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加强身体健康监测,保持社交礼仪,勤洗手、常通风。
师生员工离(返)校区所在市应履行请销假手续。
各单位离校前要对本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要对本单位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一步加强学习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扎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遇到紧急和重要情况要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以便问题第一时间得到妥善应对和处理。学校总值班室电话0551-62903991。
宣城校区放假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智能制造研究院结合本通知精神以及自身工作实际,做好本单位和驻院单位的放假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26日(星期三)前将值班安排表上传到电子值班系统。
党政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