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制度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制度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范围为:以学校文件形式印发的,对校内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制度文件(截止2022年5月31日)。各单位以部门名义印发的制度文件,参照本通知自行清理。
二、清理标准
明确各项制度文件的废、改、留,对现行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
(一)废止。现行学校制度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止:
1.与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学校章程相抵触的;
2.无法适应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管理服务实际的;
3.学校已制定新的制度文件,但原有相关文件未及时废止的;
4.其他需要废止的制度文件。
(二)修订。现行学校制度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修订:
1.制定时所依据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已发生变动的;
2.与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学校管理服务实际存有一定不适应性的;
3.在执行过程中存有一定问题,有进一步修订完善必要的;
4.其他需要修订的制度文件。
(三)保留。与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学校章程以及当前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相适应,适宜于学校管理服务实际与发展需要,制定以来执行良好的,予以保留。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站在建立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的高度,依照程序、加快推进,切实做好制度文件清理工作。
2.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各项规章制度,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实际情况,坚持规范、科学、务实、管用的标准精心实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3.各单位要明确制度文件清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于6月17日前将本单位制度文件清理反馈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纸质版交至办公楼(一)106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ujian220088@163.com。学校将对制度文件清理工作进行督办。
联系人:杜健 联系电话:62901810
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