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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55号(合肥工业大学)

发布者:王成山    发布时间:2015-03-11    浏览次数:

合肥工业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2014年11月5日你校第7届党委会第23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我部核准的《合肥工业大学章程》,经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2015年1月20日教育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即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1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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